加入收藏   在线问答
萍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

萍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详情

萍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分享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

录入:萍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  时间:2024/3/5
摘要: 关于会计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年关将至,关于档案管理年限主要有几下制度规定,供从事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档案管理人员了解,具体为:

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、装订、归档和存查工作,下面是萍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分享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,来看看吧

1.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,防止散失。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,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,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、金额、内容等,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,才能代作原始凭证。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,如车票丢失,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,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,代作原始凭证。

2.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、凭证种类、凭证张数、起止号数、年度、月份、会计主管人员、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,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。

3.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,防止抽换凭证。根据财政部制定的[2]规定:原始凭证不得外借,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,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。

4.原始凭证较多时,可单独装订,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、编号和种类,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“附件另订”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,以便查阅。

5.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,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,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;未设立档案机构的,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。

6.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,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。

最后,萍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祝大家学习顺利

上一篇: 注册会计师备考方法?     下一篇: 初级会计的复习攻略?

课程分类

在线客服

 方式一:电话咨询(8:00-21:00)

132-0700-7748

 方式二: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

网上报名     在线咨询

 方式三:留言咨询(专业老师回复)

  • * 姓名:
  • * 电话:
  •  Q Q:
  •  内容:

学校动态

在线问答

学校首页 | 学校简介 | 开设课程 | 学校动态 | 学校师资 | 学校相册 | 在线问答 | 网上报名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 2015 © 萍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vied 豫ICP备12023013号 技术支持:91搜学网